关于2019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组织2019年惠安县编外合同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54名编外合同人员,分别在我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以上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报名-网上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2019年7月24日8:00至8月7日18:0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惠安人才网(http://www.huianrencaiwang.com)的“考试报名”栏目查询岗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8月7日18:00关闭。
2.资格初审(2019年7月24日8:00至8月7日18:00)。报考人员报名并成功后,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2019年8月10日以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时打印并保管好准考证,直至招聘工作结束。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②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二)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形式请查看《岗位信息表》)进行。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各岗位的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说明。笔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择优录取;
①笔试成绩合格线: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体检和审核。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各岗位是否需要面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关说明。有关事项如下:
①报考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人员为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个别招聘岗位对面试人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成绩合格线由用工单位另行确定,其中,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②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只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其笔试成绩即为其综合成绩;报考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人员,按《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其综合成绩。
(3)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第一轮招聘考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上),可登录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拟聘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三)资格复核
①面试或体检前,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原件材料审核。
②进入体检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体检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③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行政服务中心查询);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4)体检
①根据招考人数,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者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若成绩相同且学历相同者,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管理与待遇 (一)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编外合同人员统一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手续。工资待遇参照惠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标准,自合同签订当月起执行。
(二)管理
惠安县编外合同人员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继续聘用,由各编外合同人员所在机关、事业单位负责考核管理。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
0595-87392792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2019年惠安县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doc 附件3:
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docx 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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