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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三亚市海棠区招聘单位属于三亚市海棠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岗)。
被聘用者为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岗位具体招聘条件及人数见《三亚市海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0日至2001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符合《三亚市海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中要求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相关信息仅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至7月19日共10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7月20日09:00-7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三亚市海棠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自行下载,详见附件2),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三亚市海棠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61)
3.报名提交电子材料
(1)应聘人员需完整填写《三亚市海棠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名(原件备验)(自行下载,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4)户口本本人页(原件备验);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寸);
(6)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原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备验)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明含二维码(原件备验);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备验);
(9)须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电子版JPG格式图片上传到网上报名端口。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专业目录、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相关专业参照《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执行。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笔试结束后,区招聘领导小组依考生笔试成绩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并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自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将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单位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判断、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合格线为60(含)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4.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则加试。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经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2.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3.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可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88810267,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88812287。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502026
责编:蔡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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