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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统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河池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便于组织开展好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河池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岗位性质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范围
河池市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岗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报名参加选调的科员、办事员、九级职员、十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数学类、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等专业毕业。
7.有从事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8.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限未满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尚在任职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19年7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法。现场报名的,选调人员带上个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原件经核验后退回本人。快递邮寄材料报名人员可邮寄复印件,按另行通知持材料原件进行复核。报名地址:河池市统计局办公室,河池市金城中路296号办公楼6楼603室,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081801。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河池市统计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学位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人社部门招聘(录用)文件或报到证、所在单位入 编证明、任现职和现级别文件或材料等复印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奖励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二)资格审查
由市统计局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者,取消资格。公开优选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市统计局进行调整。
(三)面试
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谈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市统计局党组将从报名人员中按1:2的比例优选2人作为考察对象,由河池市统计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和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优选资格,由市统计局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对拟选调人选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正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优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操作。在公开优选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优选对象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081801。
附件:河池市统计局2019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90719
河池市统计局
2019年7月19日
责编:蔡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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