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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按照《黄山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辅警15名(编外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岗位见《2019年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见本公告附件1)。
具体工作单位待录用后由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统一分配。
三、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公告于2019年7月19日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信息,均通过黄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sq.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四、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1、应聘普通辅警(岗位代号2019001,2019002)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且35周岁以下(2001年7月 29日之前且在1984年7月 29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5)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
(6)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
2、应聘交通管理辅警(岗位代号2019003)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具备应聘普通辅警资格条件基础上,本人还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及以上),驾龄3年及以上(按足年计算,截止2019年6月30日),无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严重超速一次记满12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以及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3、应聘财务协办岗位辅警(岗位代号2019004)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在具备应聘普通辅警资格条件基础上,本人还需持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以上所有岗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者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行政处罚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违规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以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一至周五)。
2、报名地点: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业务技术大楼四楼政工室(地址:黄山区翡翠西路轩辕大转盘西侧)。联系电话:0559-8504015 ,联系人:章女士。
3、报名时所需材料。报考者应如实提交以下个人材料:(1)《2019年黄山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2),(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同底版);(5)部队退役人员要另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报考者如为现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注意事项:报名者应填写并提交《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黄山公安分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取消应聘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的,于2019年8月6日、7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截止 8月 7日17:00 未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按照: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项依次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包含文科综合、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 8 月 11 日(星期日)上午10︰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4、笔试成绩按照50%计入总成绩。
(二)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分别确定所报考岗位的体能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
2、体能测试项目:①男1000米,女800米;②男女4×10米往返跑。
3、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评判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试对象、时间、地点等信息,在黄山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
(三)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领取面试通知书。因体能测试不合格的造成缺额的,按规定的时间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在黄山区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则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先体检,再考察。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有关事宜将在黄山区政府网公告。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山市公安局黄山分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经培训后分配到黄山公安分局谭家桥、仙源、乌石、工业园区派出所、看守所、刑警大队、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等职能部门工作。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市黄山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黄山市黄山公安分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04015 (黄山市黄山公安分局政工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4010 (区纪委监委驻黄山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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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黄山公安分局
2019年7月18日
责编:蔡爱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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