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模拟题:如何看待高收入人群加税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30 16:30:12
【命题预测】
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然而互联网上“年收入12万以上的所谓‘高收入者’将要成为下一步个税改革中被重点调节的对象,简单说就是加税”.对此,你怎么看?
【答题思路】
本是优化税收调节收入职能的惠民之策,却在网络舆论场中成为引起众声喧哗的争议之举,高收入被替换为了年薪12万以上,税收调节被替换为了加税,反映了当前在网络舆论中培育公共理性的重要性。
国家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以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值得点赞。然而一条对政策误读的的消息却引爆网络舆论场,这虽然体现出公众表达权的真实进步,但却揭示出我国网络舆论空间公共理性的欠缺。一方面,在公民纳税人权利意识觉醒背景下,个税改革由于其涉及纳税人之间税收负担的合理分配而引万众瞩目,在改革具体操作环节未明确的背景下,众多网民通过网络舆论倾吐自己的利益诉求,切实展示了我国公民表达权的进步。另一方面,网民利用网络媒体这个“麦克风”充分表达虽是情理之中,但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缺乏公共理性的舆论中由于信息的失真、对象的错位而造成表达的失效。我国网络舆论发展方兴未艾,但缺乏“审慎表达、充分质证、有效反馈”的公共理性,因此源头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才会不经核实将高收入者替换为年薪12万以上,将税收调节替换为加税,一场“没有敌人的战争”就此开打。
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我们应坚持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路径应,对现行11项分类所得中的劳动所得进行适当归并为综合所得,逐步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包括子女教育、职业教育、首套住宅按揭贷款利息等逐渐被纳入专项扣除项目。另一方面要对网络舆论的参与主体——媒体和网民加强公众理性的培育。对媒体,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和传播的制度规范、操作指南,完善对敏感信息的政策指引;对网民,进一步严格落实《文明上网公约》和有序表达倡导,拓宽合理诉求的制度化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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