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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抉线”“六个核桃乳”“康帅傅”“娃恰恰”……《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四川、广东、宁夏、江西等地调研发现,农村成假货山寨食品的主要销售集散地,在小超市、小卖部、集市等地方,山寨食品泛滥。有的山寨食品在农村卖得不错,有的甚至销售火爆,而不少农村孩子长期食用山寨食品。由于山寨食品在质量上难以有保障,已经成为危害村民健康的“隐形杀手”,整治农村山寨食品已经刻不容缓。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山寨”逍遥法外,不仅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环境,更有可能成为老百姓身边的“隐形杀手”,对于进入农村的山寨食品要加大打击力度,让这些山寨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失去滋生的空间。
[综合分析]
山寨,指由模仿、复制、抄袭而来的假冒产品。山寨食品往往在外包装与正规产品高度相似,大多产自小作坊,生产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要求,在食品质量上并无保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同时,山寨食品的泛滥扰乱了正规产品的市场,影响到了正规厂家的品牌形象,如果山寨食品在商标等诸多方面均抄袭正规产品的话,还涉及到对知识产权的侵犯。
山寨食品之所以能“横行”乡里,首先在于其有利可图,大多数山寨食品制作成本低,利润可观,让不少商贩铤而走险,趋之若鹜;其次,山寨食品进入农村市场,执法取证难度非常大,而且就算是被查处了,处罚力度对于获得利益来说也是微乎其微,达不到惩戒的效果;其三,山寨食品之所以在农村市场泛滥,关键在于其群众基础好,老百姓大多数对山寨食品的辨别能力不强,而且大多数人存在贪小便宜心理,并不能意识到山寨食品的安全问题。
[对策措施]
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市场寻常可见的山寨食品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监管部门要发力,建立起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下决心治理。
首先,要加大山寨食品危害的宣传,向农民发布消费警示,讲清假冒伪劣食品的危害,提高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其次,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山寨食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执法部门应将监管覆盖假冒伪劣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的每一个环节。
第三,要规范经营者的行为,对销售山寨食品的经营者,要给予查处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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