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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7〕18号)的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28日以前出生);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刑事处罚的或治安处罚的;
(二)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三)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情形。
见附件《长沙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600名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报考时间和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 6月29日9:00至7月9日17:00。本次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12:00。
报名网站为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报考人员登陆该网站“长沙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填写《长沙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此次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每天9:00—12:00 14: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场南门)。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长沙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审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未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7日9:00至7月19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文职辅警二职位(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考生参加申论考试,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上午 9:00-10: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于2018年7月25日至7月28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7月28日上午(8:30—11:30)到长沙市公安局二号楼507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参见面试通知(领取面试通知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长沙市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三)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选(领取体检和体能测评通知的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凡不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或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和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检和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和体能测评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在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结束后,长沙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体能测评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长人社发〔2017〕51号《关于长沙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的意见》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和长沙市公安局网站(http:// www.hncsga.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2587918 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
监督电话:0731-82587837 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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