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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次专职辅导员岗位1个,招聘计划2名,为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本科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1993 年 1月1 日之后出生),研究生毕业年龄28周岁以下(1990 年1 月1 日之后出生);大学期间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热爱学生工作,能熟练使用维吾尔语言和普通话进行交流,了解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风土人情,熟悉我国的民族和宗教政策。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长沙理工大学网站(http://www.csus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7日0:00至7月9日24:00。
2、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2段960号
3、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3249299091@qq.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人事处会对应聘者的应聘邮件进行回复,以回复为准)。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个人简历、有关科研业绩材料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电子版本,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生工作基础知识、案例分析与文案写作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等。
面试时间为15分钟,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为自我陈述+答辩,第二个部分为指定题材演讲,总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试时与报考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各环节的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均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60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030(纪检监察处)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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