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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市有个小区10年没办房产证,面对居民频频上访,相关部门拿政府文件说事,一直拖着不办。该市市委主要领导接访,问相关部门两句话:一是你们认为该不该办?二是当时没有办房产证是不是小区居民的错?被问者回答也很干脆:"我们认为该办,不是居民的错。"市委主要领导讲了一句"那还等什么!"就这样,久拖10年的事情当场解决。(6月12日中工网)
群众十年跑腿,不及领导两句问话,这样的事情虽然很讽刺,但却很真实,现实中类似事例并不鲜见,令人不禁想问,群众诉求真的需要领导督办才好办?
在相关部门的回复中,网友反映的安置小区是因为"强电工程尚未通过验收,导致不能办理综合验收,并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所以办证事宜才会久拖不决。从法律层面上讲,部门做法无可厚非,但从服务群众角度看,有两点问题仍值得发问。其一,工程验收一拖十年,责任不在群众,为何最后仍要群众"买单";其二,既然"不办证"是合法合规的事情,为何领导接访后,部门态度立即"逆转",难道真是"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
群众诉求难办不难办,竟然不取决于事情是否在法律法规允许范畴,而取决于领导对待事情的态度上,这不得不说是当前政务服务所面临的严峻考验。
有个常识必须重申,服务群众不是简单地坐在服务大厅,等着群众上门,签个字、盖个章,哪里不对让群众补哪里、哪里卡壳就在哪里叫停,而是需要政务服务人员多换位思考,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解烦忧。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该做政策解释的做好政策解释,需要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就应主动向上级反映,通过部门之间对接,尽可能为群众办妥。凡事把难题留给群众,就是最大的懒政怠政;把困难积压、外推,非要等领导过问才"立行立改",就是最大的渎职。
要真正让群众感受获得与幸福,需要政府工作人员切实转变作风,扭转"宁可少办事,也要避免自己担责"的错误思想,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自己职权范围内,不回避、不推诿群众遇到的"老大难"问题,多为群众想办法、找出路,解决现实困难,而不是非要等到事情"拖不了""兜不住""领导重视、督办"之后才办。这才是政务服务的应有姿态。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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