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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森林公安辅警(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资格和条件的均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宣传发动、报名与资格审查、岗位实践测评、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发布"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5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非工作日除外)。
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213办公室(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区行政中心主楼二楼)。
报名要求:现场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打印)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2日9:00至6月28日17:00,共7天。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上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1寸彩照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3822039@qq.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2.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理性报考,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招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可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3.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6月30日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确认是否参加岗位实践测评。
(三)岗位实践测评
岗位实践测评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安、法律等相关基础知识,时量60分钟,满分100分。按招录职数1:3比例,根据分数排名顺序进入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凡不参加体能测评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符合体能测评要求后,根据笔试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即为最终测评结果。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测评。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至低依次确定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0]19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如有放弃考察的,按岗位实践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局招聘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社部门审定。
(七)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与长沙市望城区森林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待遇原则参照长沙市望城区临聘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性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以后视工作情况考核,按年度续签劳动合同。
监督电话:
区纪委派驻区农业和林业局纪检组0731-88085646
咨询电话:
区农业和林业局办公室0731-88062120
责编: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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