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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长沙县公开招聘经济型人才简章
根据《中共长沙县委、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县区人才工作一体化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长县发〔2017〕14号)要求,为实现"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县"的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推动长沙县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打造优秀招商引资团队,经批准,长沙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济型人才3名(其中项目管理经理2名,项目投评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实行合同聘用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长沙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场化经济型人才招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面谈-综合素质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签约。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5日至6月7日。(限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七、专家面谈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专家面谈环节。
八、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结构化面试方案进行。
九、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专家面谈成绩占6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专家面谈成绩高者入围。
十、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专家面谈成绩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十三、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县商务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十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参照《长沙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实行任期制管理,严格任期目标考核。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及转正后工资标准根据长沙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相关薪酬体系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岗位不可与单位其它岗位进行调整。个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辞职。
十五、其他
责编:张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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