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如何论述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 (论述)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8-03 11:36:35
1957年2月,毛泽东在<<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运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创造性地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主要内容是:⑴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它们之间存在着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这一矛盾同以往社会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完善加以解决。下是这些矛盾推动社会前进。⑵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两类性质根本不同的社会矛盾。敌这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属于非对抗性矛盾,解决敌我矛盾需要用专政的办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必须用民主的办法。⑶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必须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避免人民内部矛盾的激化。第四,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系列方针,人民内部要在政治上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上,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经济工作中,实行统筹安排,全面兼顾的方针;在教育工作中,实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为解决我国社会存在的不同形式的人民内部矛盾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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