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疗卫生招考信息——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招聘35人公告(第二批)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29 23:14: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指导监督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附属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附属医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35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http://www.hnsacm.com/)及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http://www.zyyfy.com/)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58号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综合大楼4楼417、418办公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从本方案附件下载《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合同制招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签名。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及医师岗位的规培证(或通过规培结业考试的证明)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有关情况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以常规技能操作为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5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网站公示。
(五)试班与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试班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护理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相关科室试班5天。
试班由分管院长和科室考核小组共同考核。
有体检或试班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试班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附属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人事处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聘期内享受本院合同制人员同等待遇。人事档案统一放湖南省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托管。
咨询电话:0731-85920166(附属医院人事科)
举报电话:0731—85920160(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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