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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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以火为例,生“我”者木,木能生火,则木为火之母;“我”生者土,火能生土,则土为火之子。余可类推。
(2)相克规律:相克即相互制约、克制、抑制之意。五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称之为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这种克制关系也是往复无穷的。木得金敛,则木不过散;水得火伏,则火不过炎;土得木疏,则土不过湿;金得火温,则金不过收;水得土渗,则水不过润。皆气化自然之妙用。
在相克的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我克”两方面的关系。《黄帝内经》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五行相克的关系,又叫“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木,则木为土之“所不胜”。“我克”者水,则水为土之“所胜”。余可类推。
五行的相生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没有克,就不能维持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相对的平衡协调和运动变化。
责编:y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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