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2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祁阳县中医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择优录用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护理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55cm(含155cm)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体检、试用、正式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19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祁阳县中医医院政工人事股。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无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出来后,须提供成绩合格证,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二 )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同意报名。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4.招聘任何一环节发现信息作假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page]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理论考试)及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考职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考生人数比例在1:3以内的笔试考生同时进入面试。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笔试、面试由祁阳县中医医院政工人事股具体组织实施,总护理部及监察股等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2.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 (星期二)上午 9:00 — 11:00。
3.笔试地点:以微信通知为准。
4.笔试时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外请评委7人,主任评委由评委推荐产生。
2、面试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 (星期三)上午 9:00 — 16:00。
3、面试地点:
4、面试时考生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六、加分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中医护理学专业参加考试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七、体检
按综合得分排序,前20名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试用;不合格者,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待遇只发1200元生活费,试用考核合格后,按医院相关要求签订合同;试用考核不合格者,医院不予录用,并按上述程序进行依次递补。综合排名前7名进行首批试用,8-20名者按医院通知进行试用。
九、录用
试用考核合格者,医院正式录用为临聘护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待遇。本次首批录用7名,8-20名者试用合格后,根据医院实际需要,按综合排名由医院安排到相应科室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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