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疗招聘-预防医学——针对传染源的措施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1 20:23:26
1.对患者的措施
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甲类传染病必须实施隔离治疗,乙类传染病病人根据病情可在医院或家中隔离,直至病人疫愈为止,对某些疾病(如肾综合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病人,由于一般的接触传播可能性极小,可不必隔离。传染病疑似病人必须接受医学检查、随访和隔离措施。
2.对病原携带者的措施
对重要疾病的病原携带者应做好登记、管理和随访,直至病原体检测2至3次阴性为止。对饮食行业工作的病原携带者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艾滋病、乙型和丙型病毒性肝炎、疟疾携带者严禁做献血员。
3.对接触者的措施
凡与传染源有过接触并有受感染可能者都应接受检疫。根据病种及接触者的免疫状态,采取应急接种、药物预防、医学观察、隔离或留验等不同措施。
(1)留验:即隔离观察。对甲类传染病的接触者应进行留验。
(2)医学观察:对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的接触者应施行医学观察,即在正常工作、学习的情况下,接受体格检查、病原学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
(3)应急接种:对潜伏期较长的传染病,如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等,可对接触者施行预防接种。
(4)药物预防:某些有特效预防药物的传染病,必要时可采用药物预防。
4.对动物传染源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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