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主要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医疗事故的处理:
(1)报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h内向所在地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医疗事故的;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病例封存与启封:封存的病例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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