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医疗招聘-医学伦理学——医生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6-01 16:18:00
医生的权利包括:
(1)诊治患者的疾病权;
(2)宣告患者的死亡权;
(3)了解患者隐私的权利;
(4)对患者进行医学治疗的权利;
(5)对患者进行各种检查的权利;
(6)参与医学司法活动的权利;
(7)从事医学研究和参与医学学术交流的权利;
(8)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医生的义务包括:
(1)解释、说明义务;医生有义务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病情、诊断、治疗、预后等有关医疗情况,这不仅是为了争取惠者的合作,使其接受医生的治疗,更为重要的是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利。
(2)解除痛苦的义务;不仅仅是躯体的痛苦,而且包括患者精神上的痛苦和负担;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4)告知义务:医生有向患者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和病情的义务;
(5)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的义务;不仅有为患者保守秘密的义务,对患者的隐私守口如瓶,还有对患者保密的义务,如有些患者的病情,让本人知道会造成恶性刺激,加重病情恶化,则应该予以保密;
(6)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7)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生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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