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原则主要表现为医师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保证患者的自主、理性的选择诊疗方案。但是患者要实现自己的自主权需要有一定的前提,首先是这种自主需建立在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适量、正确且患者能够理解的信息基础之上,其次是患者具有一定的自主能力,作出决定时的情绪处于稳定状态及经过深思熟虑,最后一点是患者的自主性决定不会与他人、社会的利益发生严重冲突。
不伤害原则是医学原则的基本原则,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治、护理过程中避免患者受到不应有的伤害。但由于医疗的特殊性,医疗性的伤害有其必然性,所以这一原则不是绝对的,比如当妊娠危及胎儿及母亲的生命时,此时会选择使用人工流产术去保护母亲的生命,因此不伤害原则真正的意义在于权衡利弊之后的“利大于弊”。
有利原则表现为把患者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并切实为患者谋福利。这要求医务人员的行为对患者而言利大于弊、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痛苦,同时不会给别人带来太大的损害。
公正原则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医疗服务中能公平正直的对待每个人,包括形式公平和内容公平。社会上的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医疗资源的权利,在稀有卫生资源的分配上,必须以每个人的实际需要、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依据。比如当一位平凡的大学生与一位政府官员同时需要唯一的一颗肾时,我们就要综合配型、肾脏的匹配度等多方面进行判断,而不是只通过社会地位去进行这颗肾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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