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疗招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护士所具有的执业权利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9 21:55:53
具体从以下几点来说:
(1)护士执业,有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现在大家是不是都明白了呢,原来在我们执业的过程中,有这么多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所以大家一定要牢牢地记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在请来看一道例题,来看一下大家是不是都掌握了
【例题】
护士在从事有关辐射、生物毒性的相关护理工作时,有权利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和服装,这主要体现了护士权力中的:
A.要求其人格被尊重的权利 B.要求设定护理最高标准的权利
C.要求被保护安全执行业务的权利 D.要求其专业被尊重的权利
E.要求参与影响护理政策性决定的权利
【答案】C。解析:护士享有安全职业的权利,包括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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