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疗招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条例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5-29 21:38:54
(1)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2)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批准文件;
(3)有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设施、储存条件和相应的安全管理设施;
(4)有通过网络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信息的能力;
(5)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6)有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生产要求相适应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规模;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应当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
(8)没有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或者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为;
(9)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数量和布局的要求;
(10)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不得生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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