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备考考点资料:骨折的固定方法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30 14:04:16
主要有外固定和内固定两大类。
1. 外固定:主要用于骨折手法复位后的维持复位,如切开复位后内固定不够坚强时也可辅以外固定。常用的外固定方法有石膏绷带、小夹板、牵引、外固定器和支具固定等。
2. 内固定:是指通过金属或可降解材料的内固定器材,将切开复位的骨折固定在适当位置的固定方法。临床上,根据骨折固定的实际需要,可选用不同种类的内固定器材,常用的包括各种接骨钢板、螺丝钉、髓内针、骨圆针(斯氏针、克氏针等)、不锈钢丝、可降解材料制品等。内固定的主要目的是使患肢功能尽可能快地得到完全恢复。内固定不能永久性代替折断的骨骼,而只能作为临时的支撑。目前,国际公认的生物学内固定(BO)原则是:
1) 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以保护骨折局部软组织的附着;
2) 不以牺牲骨折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如必须复位的较大的骨折块,也应尽力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
3) 使用低弹性模量、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
4) 减少内固定物与骨之间的接触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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