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用
(1)中枢神经系统
①镇痛、镇静:吗啡镇痛作用强大,能明显减轻或完全消除疼痛。对各种疼痛均有效,对持续性钝痛的效力大于间断性锐痛。
②抑制呼吸:治疗量即可抑制呼吸,使呼吸频率减慢,潮气量降低,作用较持久,剂量增大,则抑制增强。
③镇咳:镇咳作用较强,能直接作用于咳嗽中枢,因易成瘾,故临床少用。
④其他中枢作用:兴奋缩瞳核,呈针尖样瞳孔,为吗啡中毒特征。尚可兴奋延脑催吐化学感受区(CTZ),引起恶心呕吐。
(2)消化道:能兴奋胃肠平滑肌和括约肌,提高张力,甚至痉挛,使胃肠平滑肌推进性蠕动减弱;作用强而持久,可止泻及引起便秘。
治疗量还可收缩胆道奥狄括约肌,胆囊内压力提高,致胆绞痛。故胆绞痛不宜单用吗啡镇痛,需与阿托品合用。
(3)心血管系统:治疗量对卧位血压无明显的影响,但突然立起时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此与抑制血管运动中枢和释放组胺引起外周血管扩张有关。
可引起颅内压升高——吗啡抑制呼吸,使C02在体内潴留,导致脑血管明显扩张。
(4)其他:治疗量能提高膀胱括约肌张力,致尿潴留;还能促垂体后叶素释放抗利尿激素;两个不能用——
大剂量能收缩支气管——哮喘不能用;
也可使分娩期子宫张力、收缩频率和幅度减弱,延长产程,加之可抑制新生儿呼吸——分娩止痛不能用。
2.应用
(1)镇痛——急性锐痛:
①一般用于其他镇痛药无效的急性锐痛,如严重创伤、烧伤等引起的疼痛。
②心肌梗死引起的剧痛,如血压正常,可用吗啡止痛。
③胆绞痛和肾绞痛需加用解痉药,如阿托品。
(2)心源性哮喘 -------作用机制:
①扩张外周血管,降低外周阻力,减轻心脏前、后负荷,有利于肺水肿消除。
②镇静作用有利于消除患者的焦虑、恐惧情绪。
③降低呼吸中枢对CO2的敏感性,减弱过度的反射性呼吸兴奋。
(3)止泻:适用于急慢性腹泻,可选用阿片酊或复方樟脑酊。对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加服抗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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