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药物对胎儿除了有致畸作用外,还可造成胎儿毒副反应。如对孕妇连续使用链霉素、卡那霉素可造成胎儿听觉神经损害发生耳聋;应用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增效联磺片等,或用新生霉素等,可导致胎儿黄疸;临产前应用吗啡,可使胎儿呼吸中枢麻痹,造成新生儿窒息;患高血压的孕妇服用利血平以后,大约有10%的新生儿出现昏睡、心动过缓、鼻粘膜充血和呼吸抑制等毒副反应。
虽然许多药对胎儿和孕妇本人有不良影响,但也不能说妊娠期间生了病什么药都不能用,这样就会形成养病如养虎,对母子的安全危害更大。因此,怀孕期间生病后,应及时找医生诊治,以便选择毒性小作用明显的药物进行治疗。如果因疾病的治疗需要,必须应用以上药品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选择恰当的用药时机和给药方法,必要时可终止妊娠。另外,在怀孕后,应格外注意饮食起居,劳逸结合,争取少生病,少吃药。
责编:赵紫雯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课程专业名称 |
讲师 |
课时 |
查看课程 |
---|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