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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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患者休克期护理
大面积烧伤病人24小时内主要的护理措施是保证液体输入,以迅速恢复有效的循环血量。伤后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按病人每千克(kg)体重每1%烧伤面积(二度—三度)补液1.5ml(小儿1.8ml,婴儿2ml)计算,即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体重(kg)×烧伤面积(%)×1.5ml,另加生理日需水量2000ml,即为补液总量。一般情况下晶体液:胶体液为2:1,特重度烧伤时为1:1。总量的一半,应在伤后8小时内输完,另一半在其后的16小时输完。伤后第2个24小时补液量为第1个24小时计算量的一半,日需量的2000ml不变。晶体液首选平衡盐液,其次选用等渗盐水等。胶体液首选血浆,也可用全血。重度烧伤应多输新鲜血。生理日需量常用5%—10%葡萄糖液。补液原则一般是先晶后胶、先盐后糖、先快后慢,胶、晶液体交替输入。
监测每小时尿量是评估休克是否纠正的重要指征之一,也是调整输液速度最有效的观查指标,一般婴儿应维持在10ml,小儿20ml,成年人30ml以上;老年人或有心血管疾病、吸入性烧伤或合并颅脑伤的伤员,每小时尿量应维持在20ml左右;有血红蛋白尿时要维持在50ml以上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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