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称:促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促皮质素
类别:肾上腺皮质激素及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药
「适应症」
1.兴奋肾上腺皮质功能:长期应用皮质激素在停药前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行肾上腺部分切除术后,可短期(3~7日)应用促皮质素,以兴奋肾上腺皮质的功能。
2.促皮质素试验: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对本品无反应。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在滴注促皮质素3~5日后,类固醇的排出量逐渐增加,呈延迟反应。此试验还有助于区分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者的病理性质。如为双侧皮质增生,反应常高于正常;如为皮质腺瘤,反应正常或稍高;如为皮质腺癌,则无明显反应。
「用量用法」
1.肌注:每次12.5~25单位,1日2次。长效促皮质素仅供肌注,1次20~60单位,1日1次。
2.静滴:以12.5~25单位溶于5%~10%葡萄糖液500ml内于6~8小时内滴完,1日1次。促皮质素试验,将25单位溶于5%葡萄糖液中静滴,维持8小时,连续2日,留24小时尿检查17酮类固醇及17羟皮质类固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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