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地初加工:是指在中药材产地对地产中药材进行洁净、除去非药用部位、干燥等处理,是防止霉变虫蛀、便于储存运输、保障中药材质量的重要手段。
2、严禁滥用硫磺熏蒸等方法,二氧化硫等物质残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严厉打击产地初加工过程中掺杂使假、染色增重、污染霉变、非法提取等违法违规行为。
4、采集应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
5、根据产品质量及植物单位面积产量或动物养殖数量,并参考传统采收经验等因素确定适宜的采收时间,包括:(1)采收期;(2)采收年限;(3)以及采收方法。
6、药用部分采收后:经过拣选、清洗、切制或修整等适宜的加工。
7、鲜用药材可采用冷藏、砂藏、罐贮、生物保鲜等适宜的保鲜方法,尽可能不使用保鲜剂和防腐剂。如必须使用时,应符合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8、地道药材加工时,应按传统方法进行加工。如有改动,应提供充分试验数据,不得影响药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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