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和中毒的概念:凡能损害机体的组织与器官、并能在组织与器官内发生生物化学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使机体发生病理变化的物质,称之为毒物,而毒物引起的疾病称之为中毒。
一 中毒的一般处理
(一)清除未吸收的毒物
1.吸入性中毒 尽快脱离中毒环境,必要时吸氧,进行人工呼吸。
2.由皮肤和黏膜吸收中毒 清洗被污染的皮肤与粘膜,并用适当的中和液或解毒液冲洗;用止血带结扎局部,尽量减少毒物吸收;眼内污染毒物时,必须立即用清水冲洗5分钟,并滴入相应的中和剂。
3.经消化道吸收中毒
(1)催吐
(2)洗胃
(二)加速毒物排泄,减少吸收
1. 导泻 2. 洗肠 3. 利尿 4. 血液净化
(三)中毒后的药物拮抗
1. 物理性拮抗 2. 化学性拮抗 3. 生理性拮抗
二 特殊解毒剂介绍
1.二巯丙醇(BAL)用于砷、汞、金、铋和酒石酸锑钾中毒;
2.二巯丁二钠(二巯琥珀酸钠)用于锑、铅、汞、砷的中毒治疗,并预防镉、钴、镍的中毒;
3.依地酸钙钠(解铅乐、EDTA Na-Ca)用于铅、锰、铜、镉等中毒,由以铅中毒疗效好,也可用于镭、钚(bu)、铀、钍中毒的治疗;
4.青霉胺(D-盐酸青霉胺)用于铜、汞、铅中毒的解毒,治疗肝豆状核变性病;
5.亚甲蓝(美蓝)用于氰化物中毒,小剂量可治疗高铁血红蛋白症;
6.硫代硫酸钠(次亚硫酸钠)主要用于氰化物中毒,也可用于砷、汞、铅中毒等;
7.碘解磷定(解磷定)用于有机磷中毒的解救;
8.氯解磷定(氯磷定)用于有机磷中毒的解救;
9.双复磷 用途同氯磷定。其特点是能通过血脑屏障;
10.双解磷 用途同双复磷。但不能通过血脑屏障;
11.亚硝酸钠 治疗氰化物中毒;
12.盐酸烯丙吗啡(纳络芬) 主要用于吗啡、哌替啶急性中毒的解救;
13.谷胱甘肽 主要用于丙烯腈、氟化物、一氧化碳、重金属等中毒;
14.乙酰胺(解氟灵) 用于有机氟杀虫农药乙酰氨中毒;
15.乙酰半光氨酸 对乙酰氨基酚过量;
16.纳络酮 急性阿片类中毒(表现为中枢和呼吸抑制)及急性乙醇中毒;
17.氟马西尼 用于苯二氮卓类药物过量和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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