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子站 > 湖南信用社 > 笔试资料

2019湖南农信社招聘考试每日一练【7.11】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09-23 21:13:10

   1、公民甲的户籍在上海,经常居住北京。依照法律规定( )。

  A.上海与北京都是甲的住所

  B.上海与北京都不是甲的住所

  C.上海是甲的住所,北京视为甲的住所

  D.上海视为甲的住所,北京是甲的住所

  2、民事行为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为无效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 )。

  A.当然无效 B.仍然有效

  C.另行签订协议后有效 D.修改、补充后有效

  3、张某有水蜜桃树十余棵,果实成熟时,他生病住院。一天,气象预报将有暴风雨来临。邻居李某请人及时代为抢收,得水蜜桃(果)300斤。运到集镇,售给小贩,得210元,支出抢收工资和运费30元。小贩卖出后,得400元。依照法律李某应该( )。

  A.归还张某400元 B.归还张某210元

  C.归还张某180元 D.与张某平分,各得90元

  4、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从( )开始。

  A.申请人申请宣告死亡的日期 B.申请人收到判决书的日期

  C.人民法院宣告判决的日期 D.判决书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日期

  5、对于预备犯( )。

  A.应当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可以比照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六十条规定,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在本题目中李某构成无因管理,管理费用为30元,因此归还张某180元。

  4、【答案】D。解析: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5、【答案】D。解析:《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责编:张立娟

发表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发表审核后显示!

国家电网校园招聘考试直播课程通关班

  •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特色双名师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送国家电网教材讲义,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通关班送国网在线题库一套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国家电网招聘考试录播视频课程

  • 讲师:崔莹莹 / 刘萍萍
  • 课时:180h
  • 价格 3580

特色解密新课程高频考点,免费学习,助力一次通关

配套全套国网视频课程免费学习

课程专业名称
讲师
课时
查看课程
在线题库
面授课程更多>>
图书商城更多>>
在线报名
  • 报考专业:
    *(必填)
  • 姓名:
    *(必填)
  • 手机号码:
    *(必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