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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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区域自制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下列对这两项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制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包括( )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务部部长 D.国务委员
3.法的规范作用包括( )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教育作用 D.预测作用
4.立法程序通常包括( )
A.法律议案的提出 B.法律草案的讨论
C.法律的通过 D.法律的实施
5.《担保法》规定,根据抵押物的不同特征,抵押合同分别自( )之日生效。
A.登记 B.签章
C.签订 D.移交
1ABC[解析]答案D错误,特别行政区不具备独立的外交权: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2ABC[解释]本题考查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政府组织权。宪法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委员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并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会议的决定任命。
3ABCD[解析]根据法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五个方面。
4ABC[解析]同立法准备阶段和立法完善阶段相比,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具有确定性、不可缺少性。虽然各国这一阶段的具体内容多有自己的特色,但主要内容通常总是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
5AC
责编:陈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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