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1.隋朝首创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担任高官。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的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下去。隋文帝时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拔官员,奠定了科举制的雏形。隋炀帝时,正式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2.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
唐太宗贞观时大大扩充了“国学”的规模,增加了考试科目,当时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但是当时录取极严,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
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武举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马枪、负重摔跤等,唐代最著名的武状元便是郭子仪了。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科举考试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定制。
唐玄宗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3.宋代改进
宋朝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考试分为解试(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考试方法采用糊名法,还实行誊录制度,以防作弊行为。宋朝日益完善考试程序和方法,大幅提高录取比例,也出现了一些鼓励科考的打油诗,比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4.明清八股
明朝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但采用八股取士,科举制度凸显弊端。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科举制退出历史舞台。
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举人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考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参加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后贡士再由皇帝亲自御殿复试、决定取舍、等第,即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乡试、会试、殿试连续考中第一即“连中三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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