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步伐,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师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为切实搞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双牌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10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道德品质。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3、年龄30周岁以内(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4、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毕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本县在编或在岗教师;
(6)其它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4日—6月6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教育局五楼小会议室。
3.报名步骤
①资格审查: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原件,由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纪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集体审核,证件合格者准予报名。
②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审查小组人员签字,上交被审核证件的原件,同时上交被审核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5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工作要求
①招聘职位与报考人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1:3的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
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委托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应聘者本人填写,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
④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初中文化知识,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教学法的运用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由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2、试教(含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若因人放弃参加试教,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试教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成绩满分100分,试教前公布教材,考生在试教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试教章节,学校提供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试教前30分钟抽取课题,面试内容为试教(即弹琴、唱歌、舞蹈、美工、讲故事),试教过程必须涵盖五项全能的内容。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计分:试教结束后,按照笔试、试教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汇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取试教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体检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额递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五)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由双牌县教育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聘用时只签订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若省、市日后将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进行单列核定并有空余编制,则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
六、工作去向与待遇
聘用后,安排到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享受乡镇公办幼儿园在编幼师的相应待遇。职称评聘按无编教师评聘途径方式进行。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县教育局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2、双牌县2019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6—7729730,13874359386(唐)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双牌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7726702,17707465257(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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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牌县公开招考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双牌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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