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图书馆、电影院,类似的公共场所在面对儿童的闹嚷时,应把他们挡在门口,还他人以安宁?还是尊重儿童权利,保证人人共享公共资源?针对公共场所的“熊孩子”,是堵还是疏,最近这个话题就在互联网上引来热议。(《中国新闻网》2018年8月6日:《你怎么看?图书馆拒绝儿童入内 公共场所如何管住“熊孩子”》 杨雨奇)
【题目预测】
图书馆在面对“熊孩子”的喧闹时,应把他们挡在门口,还他人以安宁?还是尊重儿童权利,保证人人共享公共资源?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熊孩子”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存在。爱,在于他们有时候的调皮可爱,恨,在于他们无视公共场合秩序,我行我素。但是,在恨的同时,我们应该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更好的去平衡大众和“熊孩子”的需求,而不应该是一味的“堵”。
诚然,当我们在图书馆抑或是电影院的时候,我们想要享受的是片刻的宁静和精神世界的熏陶,不想被人打扰,但是作为一个公民来说,这些都是我们享有的公共资源,并非私人领域,因此,我们没有权利要求“熊孩子”们不能进来,而是应该寻求公共资源的管理者,能够去更好的引导和规范每个人的行为,以及在管理上能够更精细化一些。
之前,深圳、郑州等地的图书馆,为了还大众一片宁静,试行14岁以下的孩子谢绝入馆,此举无疑是一种一刀切的做法,且不讨论对于“熊孩子”要不要拒之门外,对于14岁这样的一个标准就寒了多少少年儿童的心,也寒了多少父母的心,小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是培养出来的,如果将这个群体拒之门外,何谈建设书香社会,而且,如果不能保证公民享有基本公共资源权利的话,又如何体现社会主义。
因此,“熊孩子”应不应该拒之门外,不应该是一个选择题,而是一道公共资源管理者要更精细化管理的必答题。而答好这道题也是需要多方共同配合的,首先,学校和家庭教育是培养孩子良好习惯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推进良好家风建设,家长应该在孩子面前做好表率,明确该做的和不该做的、能做的和不能做的,而学校也应该在平时的阅读课上,强化和规范阅览室的制度,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对于破坏阅览室规则的予以一定的处罚;其次,图书馆方面,要设置安静阅读的警示标语,提醒广大阅读者,并将图书馆的功能区进行划分,独立出儿童阅读室,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进行讲解和维持秩序,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
孩子的天性好动,心智还未成熟,公共管理者面对他们时,要更注意引导才能更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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