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五 基本能力
——作文阅卷规则解读
一、写作分数等级划分
一等(50-38 )紧密围绕教师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写作。中心切合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重在身教”等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情真意切、结构严谨、文体明确、语言优美、引经据典、字体优美;(教育学' 心理学、教师职业素养,结合教育场景、学生心理,以教育事业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维度书写)
二等(37-25 )站在教师立场思考主题。教师听取学生意见。先正自身。遵守承诺。围绕教师“信守承诺共同进步”“正人先正己”等题意书写。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文体突出、语言通顺、字迹清楚;(符合教师的职业素养。稍微联系理论和现实)
三等(24-12 )站在普通个人角度。跟教师职业无关或者立意太笼统。中心基本符合题意、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文体基本符合、语言基本通顺' 字迹潦草;(行文相对幼稚。没有联系教师身份与教育发展,仅谈人生道理)
四等(11-0)“三观”观念错误,中心偏离题意、不明或立意不当、内容空洞、文体不明、矫揉造作、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不具备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基本写作能力欠缺)
二、写作硬性扣分项目
写作与文章相关的硬伤主要集中在内雜缺和语言表达基本功上。主要几大硬性扣分项目有:
标题,不写,扣5分,
文章结尾:不写。字数多于600字,扣10分;少于800字,残文11分以下。
语句错误:2个扣1分,5个扣3分,多余5个,字句错误降等。降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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