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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小学教师资格综合素质各章节讲义:逻辑思维能力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2-10 21:58:37

   一、逻辑思维的基础知识[掌握]:(一)概念

  1、定义

  反映事物(对象)本质属性和范围的思维形式;是思维形式最基本的组成单位,也是构成判断、推理的要素。

  2、概念的内涵

  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质。

  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内涵就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

  “笔”是个概念,内涵是“用来书写的工具”

  3、概念的外延

  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的事物,统称概念的适用范围。

  例如,“商品”这个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这个概念内涵的,在市场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4、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关系

  任何概念都有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规定了概念的外延,概念的外延也影响着概念的内涵。即概念的外延由它的内涵决定。

  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少;反之,如果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那么这个概念的外延就越多。

  5、概念间的关系

  两类: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

  相容关系

  1)全同关系(同一关系)

  2)包含关系

  3)包含于关系

  4)交叉关系

  不相容关系

  1)全异关系

  2)矛盾关系

  3)对立关系

  4)不相容并列关系

  6、概念划分

  (1)划分的母项——属概念

  (2)划分的子项——种概念

  (3)划分的标准——给种概念分类的标准

  7、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1)限制——缩小概念

  从属概念推演到它所包含的某一概念的逻辑方法。

  (2)概括——扩大概念

  从种概念推演到包含它的属概念的逻辑方法。

  (二)判断

  1、判断的性质

  对于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人从认识主体出发对认识客体作出的一种断定,表达主体的观点。

  (1)必须对事物的情况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

  (2)必须有真和假的区分 。

  2、判断的语句形式

  一个语句只有有所断定时,才表达一个判断。疑问句一般不表达判断,除非“无疑而问”(反诘句)。

  3、判断的真假问题

  一方面判断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另一方面判断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否合乎逻辑。

  如果判断在形式上合乎逻辑,并不保证判断在内容上一定为真。

  4、判断的种类

  必然判断

  模态判断

  可能判断

  简单判断

  非模态判断

  复合判断

  (1)直言判断(简单判断)

  从形式上,直言判断是主谓式判断,断定了某个数量的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性质,由主项、谓项、量项和联项组成。

  例:所有蛇都是爬行动物。

  具有相同主项和谓项的直言判断间的真假关系主要有四类:

  1)反对关系

  具有两个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之间,不能同真,但可以同假。

  例如:所有人都去考试了。

  所有人都没去考试。

  2)差等关系(从属关系)

  全称肯定判断和特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和特称否定判断之间的关系。

  全称真则特称真,特称假则全称假。

  例:班里所有人都是北方人

  我也是北方人

  3)矛盾关系

  全称肯定判断和特称否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和特称肯定判断之间的关系。

  既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一假。

  例:所有金子都是闪光的

  有些金子不闪光

  4)下反对关系

  特称肯定判断与特称否定判断的关系。可同真,不可同假。

  技巧:有一个特称判断为假,则可推出另一个为真,但从一个为真,不能推出另一个的真假。

  例:有些中国人是大奖获得者

  有些中国人不是大奖获得者

  常见形式:三段论

  由一个共同词项把两个作为前提的直言判断联结起来,得出一个新的直言判断作为结论的推理。

  例如:凡是真理都是正确的;

  达尔文的进化论是真理;

  所以,达尔文的进化论是正确的。

  三段论的一般规则:

  在一个三段论中,有且只能有三个不同的项;

  两个前提不能都是特称命题,且只要前提有一个为特称,则结论为特称;

  两个前提不能都是否定命题,且只要前提有一个为否定,则结论为否定。

  (2)复合判断

  由简单判断用联接词联接而成的命题。

  分类:联言判断、选言判断、假言判断、负判断

  1)联言判断

  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复合命题,标准形式是"p并且q"。

  一个联言判断是真,当且仅当它的各个联言支都是真。即一假全假,全真才真。

  2)选言判断

  断定几种事物情况至少有一种存在的复合命题。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

  相容选言判断:“p或者q”,一真即真,全假才假

  不相容选言判断:“要么p,要么q,二者必居其一”,有且只有一真才为真。

  3)假言判断

  断定事物情况之间条件关系的复合命题。分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如果p,那么q”:只有在前件真,后件假的情况下才是假,其他情况下都是真。

  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只有p,才q”:只有在前件假,后件真的情况下才是假,其他情况都是真。

  例如:只有年满18周岁,才有选举权。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p当且仅当q”即“如果p则q,并且只有p才q”:当前件和后件同真或同假时,则为真,其他情况都是假。

  4)负判断

  通过对原命题断定情况否定而作出的命题。标注形式:“并非p”,与其原命题的真假相反。

  原命题:这个班的学生都学英语

  负判断:这个班有的学生不学英语

  (三)推理

  1、推理的性质

  人们在思维过程中,总是根据已有的知识,反映更为复杂的事物之间的联系,从而扩大认识领域,获得新的知识。这是一种由已知推断未知的思考活动,而反映这种思维活动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

  性质:由已知判断引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

  2、推理的作用

  (1)认识作用:获得新认识

  (2)论证作用:通过论证让别人认识

  3、推理的基本结构

  每个推理都包含着两部分的命题:

  一部分是已知的命题,它是推理的根据,叫做推理的前提;

  另一部分是由此而推导出的命题.叫做推理的结论。

  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过程中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

  例如:秋雾天气会下雨,今天起雾了,今天会下雨。

  4、推理的种类

  

 

  (1)演绎推理

  1)演绎推理的定义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原理出发,引申出较特殊性结论的推理。这种推理的推导方向,是由一般到个别。

  2)演绎推理的特点

  演绎推理的前提是一般性原理,演绎所得的结论是蕴含于前提之中的个别、特殊事实,因此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在演绎推理中,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前提和推理形式是正确的,结论必定正确。

 

 

  3)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三段论

  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

  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作出的判断

  例如:知识分子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人民教师都是知识分子,所以,人民教师都是应该受到尊重的。

  (2)归纳推理

  1)归纳推理的定义

  归纳推理是指从一系列个别性的判断出发,引申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这种推理的推导方向,是由个别到一般。

  2)归纳推理的分类

  归纳推理按照其推理的前提中是否考查了一类事物的全部.

  可以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又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此外,还有概率归纳推理和溯因归纳推理。

  3)归纳推理的基础

  首先需要进行深入的观察,或科学的实验,或进行严谨的社会调查等,需要运用比较、归类、分析和综合以及抽象和概括等整理经验材料的方法,进行加工整理;

  其次要遵循归纳思维形式的规则。

  ①比较

  比较是确定对象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方法。

  注意问题:

  第一,要在同一关系下进行比较。

  第二,要在事物的实质方面进行比较。

  ②归类

  归类是根据对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把对象按类区分开来的方法。

  ③分析和综合

  分析是在思想中把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方面,分别加以考察的方法。

  综合是同分析相对立的一种方法。它是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将与研究对象有关的片面、分散、众多的各个要素进行归纳,获得新的知识、新的结论的一种逻辑思维方法。

  ④抽象与概括

  抽象是在思维中撇开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抽取对象本质属性的方法。

  概括是在思维中把对象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推广到所有同类的其他事物上去的方法。

  (3)类比推理

  1)类比推理的定义

  类比推理是从两个或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相同出发,从而引申出它们在另一属性上也相同的结论。类比推理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导方向,是由特殊到特殊。

  2)类比推理的特点

  第一,类比推理建立在两个或两类事物对比基础上。

  第二,可以拓展认识成果,将对一个事物的认识拓展到另一事物。

  第三,类比推理是产生灵感的工具。

  第四,类比推理也是表达思想、说服教育的工具。

  3)类比推理注意的问题

  第一,类比对象之问的相同点越多,其结论的可靠性程度也就越大。

  第二,已知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越高,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越小可靠性越小。

  第三,不能将A对象所具有的某种偶然性拿来跟B对象类比。

  4)类比推理的种类

  正类比

  反类比

  合类比

  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掌握]:(一)同一律

  1、同一律的基本含义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和判断必须保持同一性,亦即确定性。每一思想必须与自身保持同一。

  它的公式是:A是A

  同一律是任何判断的逻辑基础,其作用是保证思维的确定性。

  2、同一律的具体要求:

  一是思维对象应保持同一。在思维过程中,所考察的对象必须确定,要始终如一,不能中途变更。

  二是表示同一事物的概念应保持同一。在思维过程中,要以同一概念表示同一思维对象。不能用不同的概念表示同一事物,也不能把不同的事物混同起来用同一个概念表示。

  3、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混淆概念

  其原因是或者认识不清、或者是文理不同、或者是缺乏逻辑修养。

  例如:我们应该重点考虑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因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我们国家里个人主义是不可能占有合法地位的。

  (2)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多是由于不恰当的使用多义词或近义词造成的。

  例如:有人说:“因为数是可以比较大小的,而虚数是数,所以虚数可以比较大小”。

  (3)转移论题

  转移论题也叫立题、跑题、走题,有的是无意识的,有的是有意识的“答非所问”。

  例如:问什么是哲学?答:哲学是关于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古代春秋时期,有一次,孟子对齐宣王说:您有一个臣子把妻室儿女托付给朋友照顾,自己游楚国去了。等他回来的时候,它的妻室儿女却在挨饿受冻。对待这样的朋友,应该怎么办呢?齐宣王说,和他绝交。孟子说,假如管刑罚的长官不能管理他的下级,那该怎么办呢?齐宣王说,撤掉他。 孟子说。假如一个国家政治搞得很不好,那又该怎么办呢?

  齐宣王扭过头去,看看左右,谈起了另外的话题。

  (4)偷换论题

  如:一大早,许多人排队买鱼,忽然跑过一个人来“加塞”,引起了许多人的反对,大家都想他喊“不许加塞”,这个人不好意思,说不让我买鱼,就不买了,说着就跑开了。

  (二)矛盾律

  1、矛盾律的基本含义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反对或相互矛盾的判断不能同时都真,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可以两个都是假的。

  它的公式是:A不是非A

  2、矛盾律的基本要求:

  两个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具体说有以下几点:

  (1)不能用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概念去反映同一思想。“聪明的糊涂人”。

  (2)不能在一个判断中隐含着自相矛盾的概念,如:“他已经发表了近二十余篇文章”。

  3、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

  (1)在同一概念中含有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如:“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形而上学的辩证法”。

  (2)在同一命题(判断)中有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3)在同一议论过程中,出现自相矛盾的论点。

  如:“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的需要,这个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是斯大林制定的”。

  (三)排中律

  1、排中律的基本含义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的肯定判断与否定判断,这两个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排中律就是排除属中的情况的意思。

  它的公式是:A或者非A

  2、排中律的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矛盾关系的命题(判断)以及一切不能同假的命题(判断)不能同时否定,如果同时否定两个不能同假的命题(判断)就违反排中律。因此,必须承认其中有一个是真的。

  如:“张三是罪犯”,“张三不是罪犯”。

  3、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1)“两不可”的错误

  对两个相矛盾的命题(判断)全部否定。

  如“有人说不论有鬼和无鬼我都不赞成”。

  (2)“不置可否”的错误

  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判断)之间,无所断定,不做明确的回答,采取似是而非,骑墙居中的态度。

  (四)充足理由律

  1、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含义

  在思维过程中,任何一个真实的判断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即理由和推断之间必须存在着合乎逻辑的必然联系。

  它的公式是:因为A真,且A能推出B,所以B真。

  2、充足理由律对思维和论证的要求有

  (1)为了证明一个论断是真的,理由必须真实,如果理由不真实、不全面,就不可能推出正确的结论。

  (2)真实的理由能必然的推出要证明的论断。如果是真实的,可是不能直接推出要证明的结论,也不能达到认识的目的。

  3、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

  (1)毫无理由(武断)的逻辑错误

  论证中只提出论题,不提供任何理由。

  如搞封建迷信,只宣扬“上帝、鬼神是存在的”,但拿不出理由来,却偏要人相信它。

  (2)理由虚假的逻辑错误

  论证者用不合事实的判断来证明自己的论题或反驳别人的论题。

  如:“鲸”在水中生活,而在水中生活的动物都是鱼类,所以鲸是鱼。

  (3)推不出的逻辑错误

  “推不出”是指在论证中,提出的理由和论题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论据不是论题的充足理由。

  如:有人认为“农村中学可以不开展体育活动,因为农村学校经常参加生产劳动。”

  (4)充足理由律的作用

  1)充足理由律可以保证思维有论证性和说服力。

  2)充足理由律是制定推理、论证规则的依据。

  (五)四种规律的关系

  同一律是基础,她从正面提出在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统一,即A必须是A。

  矛盾律是同一律的引申和发展,它从反面提出在思维过程中任何概念或命题(判断)不能相互矛盾。即A不能是非A.

  排中律是为了保持概念、命题(判断)本身的确定性、一贯性、明确性。

  充足理由律则是为了保持命题(判断)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使其具有论证性,而一切无确定性、或自相矛盾的思想、或模棱两可的思想,都谈不上论证性。

责编:y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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