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身心发展包括身体发展和心理发展两方面。身体发展是心理发展的基础,而心理的正常发展又会促进身体发展。婴幼儿发展的一般特点包括:
1.连续性与阶段性
个体的心理发展是一个逐渐由低级向高级演进的过程,高级的心理是在低级的心理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具有连续性、累积性。
儿童发展的阶段,往往以年龄为标志,所以又称“年龄阶段”。
我国将儿童发展阶段分为新生儿期(出生~1个月)、婴儿期(1个月~1岁)、幼儿前期(1~3岁)、幼儿期(3~6岁)、童年期(6~11、12岁)、少年期(11、12岁~14、15岁)和青年期(14、15~17岁)。
婴儿期是指出生后1~12个月,也有人称这个阶段为乳儿期。这是孩子一生中生长发育最快的时期。
2.定向性与顺序性
个性的身心发展在正常的条件下总是指向一定的方向并遵循一定的先后顺序,而且这种顺序是不可逆的,也不可逾越。
3.不平衡性
人类个体从出生到成熟的进程不是千篇一律地按照一个模式进行,也不总是匀速发展。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发展时期速度不相同。例如,身高体重在出生后一年发展最快,以后缓慢,到青春期又高速发展。
2)不同方面发展的不平衡性,有些方面在较早阶段就能达到较高水平,而有些方面则要成熟得晚些。例如,感觉、知觉在少年期之前已发展到相当水平,而逻辑思维要到青年期才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4.差异性
发展既有共同规律,又有个别差异。一般来说,一个正常儿童的发展总要经历一些共同的基本阶段。但同属正常范围内的个体,在发展速度、最终达到的水平、发展的优势领域、发展的类型及时间上,往往是千差万别的。有人大器晚成,有人少年英才;有人长于数理运算,有人善于空间想象;有人能说会道,有人沉默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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