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小学教育的历史发展
小学教育通常(环球网校小编建议考生,注意重点内容加强记忆)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个阶段的教育,也称初等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岁~l2岁的儿童。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对全体公民实施基本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
(1) 我国古代的小学教育
我国的小学产生于殷周时代。
(2) 我国近现代的小学教育
1878年,张焕纶所翻办的上海正蒙书院内附设的小班,是近代小学的开端。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设初等小学堂,并规定初等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1840年以后,我国的小学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发展变化的基本特征是:
①逐步明确了小学教育为普通教育、义务教育的性质。②学制改革逐渐向世界其他国家靠近,采用修业年限为6年的“4-2,学制。③逐步明确小学教育是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的教育。?从小学学堂到小学校都有了公立和私立两类。
(3)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小学教育
新中国成立之后,从1986年开始推行九年义务教育。
2.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的概念
义务教育是指国家采用法律形式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都必须予以保证的带有强制性的国民教育。
(2)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证。
3.《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内容与实施
《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实施对象及年限、学制、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各方应履行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1)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是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2)义务教育的实施对象及年限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均为适龄义务教育学生;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到7周岁;网盘国义务教育的年限为9年。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