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课程的限制
好的教育理念的成功取决于课堂中的教师如何实施它。雅各布斯曾指出,综合课程现在已被广泛接受,它代表的是理想的教育的主流而非一种边缘势力。如果雅各布斯的论断是正确的,那么,为什么在今天的学校教育实践中综合课程的理想范例却并不多见?这说明在实践中开发与实施综合课程尚存许多限制或问题。
(1)知识的琐碎化问题。在分科课程中,一个教师只需要处理某一学科领域中的问题。然而在综合课程中,一个教师必须根据活动或任务的需要而选择许多学科领域中的知识并将之整合起来。这对许多教师而言是很难适应的。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东鳞西爪把许多知识信息机械地甚至牵强地拼合起来,从而导致知识的琐碎化。这样,综合课程原本是追求整体性和整合化,结果是适得其反,破坏了知识的系统性,导致了没有力量的学习。
(2)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技能问题。如果只有在学生掌握了一些学科知识的要素之后才能够从事学科间的综合工作的话,那么,这些综合课程的教与学究竟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在一个已经拥塞了彼此独立的分科课程的课程体系中,综合课程的教学究竟有什么作用?学生既要学习各种分门别类的知识技能,又要将这些知识技能通过综合课程的学习来整合起来,有这么多学习时间吗?教师有这种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专业技能吗?凡此种种都表明开发和实施综合课程需要很高的技巧。
(3)教师的知识问题。成功的综合课程需要教师精通许多学科的知识。如果教师缺乏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技能的话,就不可能将这些知识技能成功整合起来。就目前的师范教育体制看。一般情况是,中等教育的教师是按照专才的模式培养的,而初等教育的教师则按照通才模式培养。前者的知识领域比较狭窄,后者的知识领域尽管宽泛,但又比较肤浅。这两种情况都不适合综合课程的要求。
(4)学校结构问题。如果教师本人从未体验过综合课程,那他们如何能够成功地实施这种课程?师范教育的课程,不论是职前教育还是职后教育,都必须经过重构。以使未来的教师对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都具有充分的理论理解和实践体验。这是综合课程实施的必要条件。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学校结构进行改造。分科课程在教育中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学(以及中等学校)的传统组织都是以系科划分的,而系科划分又以特定的学术领域为基础。要使教师从事综合课程的教学:
(1)确定作为综合课程组织核心的主题、问题和概念的选择标准。选择什么样的主题、问题和概念作为综合课程的组织核心,这反映了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和课程目标观。明确了特定的教育价值观和课程目标观,据此确立选择课程组织核心的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选择强有力的主题、问题和概念.这是开发综合课程的首要环节。就目前的综合课程实践来看,对课程组织核心的选择带有很大的随意性、盲目性,这就很难开发出理想的综合课程。
(2)教师与教育行政人员要对综合课程进行恰当规划与合作。雅各布斯曾指出,教师与教育行政人员进行交往的时间,对综合课程进行“行动研究”(actionresearch)的时间,都必须是综合课程的有机构成部分。相反,琐碎化、教师对课程缺乏理解与信任,必然招致综合课程实施的低效化。
(3)开发综合性评估形式。评估依然是综合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基本保障,但与综合课程相适应的评估应当是跨学科的、综合性的。
(4)建立单一学科知识与跨学科知识相结合的教师培训计划。要求那些在师范院校中没有机会去观察、反思、从事综合课程开发的教师在不同课程要素间建立起恰当的联系,这是不现实的。如果教师对各学科的概念缺乏恰当的理解,也不可能将之整合起来。因此,师范教育计划必须既能够让学习者对每一门学科的重要主题和概念有深入的把握。又能够让学习者对不同学科的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产生深刻的理解,唯有如此,才能为不同学科之间的整合提供有效机制,也才能为未来能够胜任综合课程的教师提供强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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