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过程
记忆的过程包括识记、保持、再认或回忆三个基本环节。
1.识记
识记是记忆过程的开端,是个体获得知识和经验的过程。它具有选择性,即对信息的识记具有选择性。识记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分类:
(1)根据识记有无目的性,可以把它分为无意识记和有意识记
无意识记是事前没有明确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去努力。
有意识记是有明确的识记目的,并运用一定方法的识记,在识记过程中还需要一定的意志努力。
学生的学习活动主要依靠有意识记。
(2)根据识记的方法来分,可以分为机械记忆和意义记忆
机械记忆是指不理解材料意义的情况下,采用多次机械重复的方法进行的识记。
意义记忆是在对事物理解的基础上,依据事物的内在联系所进行的识记。
2.保持和遗忘
(1)保持
保持不仅是对识记的进一步巩固,也是实现再认或回忆的重要保证。从信息论的观点看,保持是信息的编码、存储的过程。
经验的保持是变化的。首先,保持的内容在数量上会发生变化,一般来说,随着时间的发展,保持量呈减少的趋势。其次,保持的内容在质量上也是有变化的,原识记内容中的某些细节,特别是不太重要的细节趋于消失,保持中的内容通常比原识记的内容更为完整、更有意义,保持中的内容将原识记的内容的某些特点夸张、突出,使之更具特色。
(2)遗忘
对识记的材料不能再认或再现,或者是错误地再认或再现称为遗忘。
最先对遗忘现象进行研究的是19世纪末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通过实验,他提出了著名的“遗忘曲线”。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表明,遗忘的进程是不平衡的,遗忘进程呈现“先快后慢”的趋势,随后便趋于平稳。也就是说,刚识记完后遗忘得快,一段时间后逐渐缓慢,当到一定时间后,几乎不再遗忘。
记忆是否能得到恢复,受遗忘性质的影响。遗忘可分为暂时性遗忘和永久性遗忘两种。暂时性遗忘是指对识记的内容一时想不起来,但在适宜的条件下还能再认或回忆,如提笔忘字。永久性遗忘是指对识记的内容没有复习而造成了痕迹的消退,如果不重复识记或复习,永远不能再认或回忆。
3.再认和再现
再认和再现是记忆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从信息加工观点看,它是提取信息的过程。再认、再现直接反映出记忆的效果。
(1)再认
经历过的事物重新出现时能识别它是过去经历过的事物,这种现象叫再认。例如,我们能一眼认出久别重逢的挚友。
再认受识记保持的巩固程度的影响,也受当前客观对象与以前经历过的事物的相似程度的影响。识记、保持愈巩固,再认愈容易;相似性程度愈高,再认愈容易。
(2)再现
经历过的事物不在面前时,也能够在头脑中浮现,这种现象叫做再现,也叫回忆。例如,阔别多年的亲人,只要有人提及他们,我们就会想到他们的音容笑貌。
根据再现有无预定目的,可以将再现分为无意再现和有意再现。没有预定目的,也不需要意志努力,自然而然发生的再现,叫无意再现,如“睹物思人”;有一定的目的,需要一定的意志努力,自觉发生的重现,叫有意重现,如“冥思苦想”。
根据再现是否需要中介性联想,又可将有意再现分为直接再现和间接再现。直接再现是由当前事物直接唤起过去的经验,如一位数间的加减乘除的结果在脑中的再现,就属于直接再现;间接再现是指通过中介性联想方能唤起过去的经验,例如“十年离别后,长大一相逢。问姓惊初见,称名忆旧容”,就是间接再现。
一般而言,再认比再现容易。能再现的必能再认,可以再认的却未必能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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