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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小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点:知识学习概述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8-11-04 16:34:56

   第六章 知识的学习

 
  第一节 知识学习概述
 
  一、知识的类型(了解)
 
  (一)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二)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单判)
 
  陈述性知识也叫描述性知识,是个人具备有意识的提取线索因而能直接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同答事物“是什么”、“为什么”和“怎么样”的问题。(功能)
 
  程序性知识也叫操作性知识.是个人缺乏有意识的提取线索而只能借助于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二、知识学习的类型
 
  (一)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根据知识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复杂程度,知识学习可以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略)
 
  2.概念学习
 
  概念学习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义,实质上是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二)下位学习、二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结合学习。
 
  1.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一种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2.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也叫总括学习,即通过综合归纳获得意义的学习。当认知结构中已经形成某些概括程度较低的观念,在这些原有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概括和包容程度更高的概念或命题时,便产生上位学习。
 
  3.并列结合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
 
  三、知识学习的作用(过程为认识的过程)
 
  首先,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校教学的主要任务之一。(简答)
 
  其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是学生各种技能形成和能
 
  力发展的重要基础。许多研究表明,知识掌握水平越高,越有助于心智技能形成。(判)
 
  再次,知识学习是创造性产生的必要前提。创造态度和创造能力是个体创造性的两个主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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