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人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麻栗坡县,持有云南省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
①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
② 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居住证颁发机构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地有存档权的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公章。
(四)学历证明
1.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办证厅),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
3.有国家计划招生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需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共同组织的普通话测试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文山州普通话测试由文山州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文山州教育局教育大厦8楼807室,联系电话:0876-2190060。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申请人持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不含妇幼保健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达到《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的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7年9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八)云南省居住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麻栗坡县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麻栗坡县、持有云南省公安部门制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但必须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户籍在麻栗坡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麻栗坡县户籍但在麻栗坡县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十一)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四、认定结果告知时间、方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申请人到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股查询认定结果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
五、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李宗浩,咨询电话:0876-6627227。
原标题:麻栗坡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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