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长郡云龙实验学校招聘教师22人公告
来源:长理培训发布时间:2019-07-20 15:24:57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长郡株洲云龙实验学校教师编制问题专题会议纪要》(株府阅﹝2018﹞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22名。本次招聘严格按照长郡中学招聘教师标准,所招聘教师由长郡中学负责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郡云龙实验学校位于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株洲云龙示范区,是长株潭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之一,该校为九年一贯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由三湘名校——长郡中学全权管理,共享长郡中学教育资源,总投资约10亿元,用地面积约203亩,总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将于2019年秋季开学。学校学位5100个,计划开设小学60个班、初中48个班,学校功能完善、生态环保、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和谐统一,是一所集智慧型、传承型、生态型的现代化校园。“习礼大树下、授课杏林旁”,长郡云龙实验学校将成为教师逐梦教育、学生圆梦成长的理想之地。
二、招聘优秀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放宽到45周岁(详见附件1)。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株洲云龙示范区在编中小学教师。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日。
(二)咨询地点:株洲市云龙大道88号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329室。联系电话:0731-28689774。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株洲云龙示范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郡云龙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各项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的格式发至cjylsyxx@163.com。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考生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3、网上报名时,需提前下载并填好《株洲云龙示范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长郡云龙实验学校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在国内取得的学历须在学信网上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及相关文件、荣誉证书等资料。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身份证件、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
2、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上微型课时量为10分钟,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微型课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微型课,以加试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笔试、面试工作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录聘手续。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教师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入编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入编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按正式聘用工资发放。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转正且可以办理调动手续的编内教师,直接办理调动手续。被录聘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5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任何手续。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区社会事业部文教体科:0731-28689774
(二)监督电话及邮箱
区党务工作部:0731-28689607
区纪检监察室:0731-286896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28681082、28681523
监督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
十一、待遇
录聘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株洲市系列人才政策。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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