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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县人社局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本县在编人员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84年6月24日后出生。2、学历要求:①职高:护理及康复专业(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本科为康复治疗学,专科为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需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音乐、美术、机械类专业需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②小学、初中: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小学可放宽至高校师范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3、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具备与所报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护理、康复、机械类专业岗位的,报考时可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但须承诺自录取聘用之日起2年内,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4、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应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⑦本县在编人员。
四、招聘计划(42名)
1.职高5名:音乐1名、美术1名、护理1名、康复1名、机械加工1名。
2.初中18名:语文4名、数学5名、英语3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地理2名。
3.小学19名:语文6名、数学6名、英语6名、美术1名。
具体计划见附表《辰溪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6月24日—28日。
2.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
①相关证照: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1分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②资审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
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并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1.笔试
①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闭卷考试,时量120分钟。
②时间:2019年7月5日9:00—11:30。
③地点:思源实验学校。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且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作并列处理,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面试内容为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内容,形式为说课,时间10分钟。音乐考生需在10分钟内完成说课和才艺展示。如需乐器,由考生自备。
③面试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8:30开始。
③面试地点:思源实验学校。
(三)总成绩合成
1.笔试成绩:笔试总分100分,按6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4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资格。
(六)公示
笔试、面试工作每完成一项,即将结果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及子网辰溪县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信息公布栏。
(七)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相应岗位的学校。拟录用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文件规定与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按程序为录用人员办理进编手续。
六、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按照文件规定确定试用期。按照文件规定满经考核合格者,须在所报考学校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5—5225436
报诉电话:辰溪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0745—5230116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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