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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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是湖南省直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20个学院,59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多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0个;招聘计划40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40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n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6月24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办公楼521室。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邮箱报名材料: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学院。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与统计学院。”)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ynursc@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因此不设置开考比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修养、工作能力、人际关系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书面考核结论、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6611(学校纪委监察处)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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