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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昭山示范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拟到省内知名高校召开校园招聘会招聘16名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共计招聘聘用合同制小学教师16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2019年湘潭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基本要求: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2019年湘潭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与计划表》(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4.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5.报考人员毕业证以及其他证书必须符合招考岗位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
(1)简历投递—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发放拟录用通知—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
(3)简历投递方式:
A、在就读学校的现场招聘会投递简历,填写报名登记表。
B、向昭山示范区指定的招聘会工作邮箱501867592@qq.com投递简历,并按要求上传免冠证件照。
(4)笔试和面试时间将通过短信发送,请保持通讯正常。
报湘潭市教育局备案,由昭山示范区党工委领导审定同意到知名高校召开校园会招聘编外聘用合同制教师工作方案后,根据相应程序组织实施。
在整个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相符的,在招考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所有资格。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1.笔试、面试(100分)
(1)笔试时间:
由昭山示范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周六),地点湘潭昭山示范区昭山和平小学。
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通过短信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以昭山示范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成绩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递交报名登记表的报考教师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昭山示范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专人负责,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均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6月17日以短信方式告知。
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提交材料不齐,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面试
面试内容、方式及有关要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实际操作的能力等。采用备课、试讲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二位数字。
(三)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最多两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在应聘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两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昭山和平小学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此次招聘的教师为编外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试用期制及劳动用工合同期制。
公示期满后,报请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组织人社部会同区社会事业部办理录聘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社会事业部和用人单位对招聘的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员待遇
聘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标准;按政策购买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次校园招聘会的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由湘潭昭山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区纪律和监督工作部监督。
咨询电话:0731-55852100(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0731-55852086(昭山示范区组织人社部)
监督电话:0731-55852259(昭山示范区纪律和监督工作部)
责编:赵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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