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下同)公开招聘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张人社发〔2014〕70号)等有关规定,桑植县2019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桑植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桑植县2019年26个事业单位97个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1名。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职位要求以及笔试内容及分值、面试方式等详见《桑植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angzhi.zjj.gov.cn/c2530/)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angzhi.zjj.gov.cn/c3824/)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2日至2001年6月12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按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29日)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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