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系统及其相应的各项规定。“各级”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类”包括普通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学制中具体地规定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学校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历史上曾经有过从非正式教育到正式教育、从非正规教育再到正规教育的演变。正规教育的主要标志是近代以学校系统为核心的教育制度,又称制度化教育。以制度化教育为参照,之前的非正式、非正规教育都可归为前制度化教育,而之后的非正式、非正规化教育则都归为非制度化教育。因此,教育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过程。
1.前制度化教育
前制度化教育始于人类早期。在原始社会中,教育是非形式化的,奴隶社会以后逐渐出现定型的形式化教育,即实体化教育。
教育实体的出现,意味着教育形态已趋于定型。教育实体的产生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它属于形式化的教育形态。它的形成或多或少具有以下特点:①教育主体确定,出现了以教育作为职业的教师。②教育对象相对稳定,出现了学生。③形成系列的文化传播活动;④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等。柏拉图在雅典城郊创立了自己的学校――阿卡德米学园(Academy),这是西方文明最早的有完整组织的高等学府之一。⑤由以上因素结合而形成的独立的社会活动形态。当这些形式化的教育实体的特点比较稳定并形成教育的简单要素时,教育初步定型。因此,教育实体化的过程是形式化的教育从不定型发展为定型的过程。
定型的教育组织形式包括了古代的前学校与前社会教育机构、近代的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
前制度化的教育是人类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它为制度化的教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发展基础,并对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
2.制度化教育
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从17世纪到19世纪末,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建立起近代学校教育系统,大致说来,严格意义上的学校教育系统在19世纪下半期已经基本形成。
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朝末年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育宗旨和近代学制。中国近代系统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于l902年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以及1904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教育实体从简单到复杂、从游离状态到形成系统的过程,正是教育“制度化”的过程。学校教育系统的形成,即意味着教育制度化的形成。制度化教育主要所指的是正规教育,也就是指具有层次结构的、按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它从初等学校延伸到大学,并且除了普通的学术性学习以外,还包括适合于全日制职业技术训练的许许多多专业课程和机构。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发现,制度化的教育主要是指向形成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
随着学历社会的出现,制度化教育趋于成熟。制度化教育的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制度化教育的影响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和各个方面,甚至可以用“学历社会”来描述制度化教育对于整个社会的深刻影响。制度化教育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对于社会、政治、文化乃至个人发展的影响,已经为社会普遍接受。
3.非制度化教育
非制度化教育是相对于制度化教育而言的,它指出了制度化教育的弊端,但又不是对制度化教育的全盘否定。非制度化教育所推崇的理念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每一个人应该能够在一个比较灵活的范围内,比较自由地选择他们的道路。如果他们离开这个教育体系,他们也不至于被迫终身放弃利用各种教育设施的权利。非制度化教育相对于制度化教育而言,改变的不仅是教育形式,更重要的是教育理念。库姆斯等人陈述的非正规教育概念、伊里奇所主张的非学校化观念都是非制度化教育思潮的代表。提出构建学习化社会的理想正是非制度化教育的重要体现。
(二)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现代教育特别是二战以后的教育制度,呈现出一些共同发展趋势①:
1.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其与小学教育的衔接
幼儿教育是进入学校教育前的教育,称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是指幼儿园和小学这两个学段之间的前后互相联接。幼儿和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其社会技能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是初步的、朦胧的,还处在萌芽阶段和成长阶段,帮助孩子顺利地适应从幼儿园过渡到小学是十分必要的。
近年来,世界各国都逐渐认识到幼儿智力早期开发的重要性,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学前教育很少被纳入国家教育系统,但现在很多国家都将学前教育纳入到了国家教育系统,并重视其与小学教育的衔接,这对于孩子智力、人格、心理等的早期培养有着积极的意义。
2.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19世纪末,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实行初等义务教育并逐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现在世界上180多个国家中有2/3以上实行了9年或9年以上的义务教育制度。在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同时,大多数国家又把儿童入学的年龄提早到5~7岁,其中尤以6岁居多。198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它标志着中国确立义务教育制度。
3.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普通教育主要是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世界各国普遍推行双轨制教育制度,即为升入高一级学校做准备和为就业做准备的教育制度,双轨之间几乎是不通的。双轨制的主要弊端是,学生缺乏重新选择的机会,普通教育学校的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相对较差,而职业教育学校的学生在科学文化素质上又有所欠缺。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时代要求人才应该具有综合型和专业型相结合的特点,因此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开始朝着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综合中学的比例逐渐增加,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中学普通化的趋势。
4.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随着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化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传统的以学术性为标准的单一大学逐渐发生变化。在形式上,不同学制、不同办学形式的学校纷纷出现;在内容上,基础性的、应用性的、工艺性的学校各显特色;在入学目的、考试评价的方法上,各类高等教育学校也各有不同。
现代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等教育朝着多样化方向发展,从单一类型向多种类型演化,以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多变性,这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态势之一。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已经形成了全日制教育和继续教育两个系列,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全日制高等学校也是分类型的。
5.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
随着一次性教育向终身教育的转变,以获得文凭为受教育目的的程度逐渐降低,通过教育补充知识、丰富人生的目的越来越强,社会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非学历教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进行补充学习的主要形式之一。
6.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交流
现代交通、通讯技术的发展,使得世界正在缩小,国际文化的交流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现实,这就要求各国的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间的交流,从而增强学制、学位、学分等的互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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