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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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15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含小学语文和数学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6月上旬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宜章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但入围资格审查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的《2018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岗位面试资格审查表》、《诚信考试承诺书》(各一份),并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时,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提供服务期、试用期已满的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普通中小学音、体、美、计算机岗位和职校教师岗位,上微型课与专业技能展示,面试成绩=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60%;其它教师岗位上微型课。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专业技术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时间。在宜章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和宜章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七)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宜章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合法权益,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的书面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宜章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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