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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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1.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 考核以试教方式进行,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考核环节加试专业知识,具体方式见考核公告。
3.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5. 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十二、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 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情形,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 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责编:贺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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