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师:刘萍萍 / 谢楠
- 课时:160h
- 价格 45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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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规这部分内容是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中的难点,但实际考试中占到的分数相比较教育及教育心理学而言,不足其四分之一,但往往这部分知识是成为拉开考生差距的失分点。
这一部分主要包括,法学基本常识、教育法规的相关内容,以及法律关系主体在教育法律范畴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预防违法的知识。除此之外,还经常考到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具体内容,有可能在判断题出现。
教育法规中需要考察的内容不仅仅是教育法规的内容,也包括法学内容,这一部分主要是需要记忆一些法的概念、特征、渊源等。教育法规来源于法学,因此这些基本内容是教育法规的基础。
教育法,主要指关于教育的法规,针对这一特定领域的法规,主要考察了教育法中法律关系的概述、要素以及教育法规的一些共性的内容。除此之外,还需要理解教育法规的制定过程,也就是教育立法的过程。这一部分由于内容较多且抽象,因此是考察中的难点内容,因此需要结合考题 检验来重复记忆。
、教师、学生,这一部分主要是讲了这三个主体在教育法律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预防自身的违法行为。可针对社会案例,进行分析深入理解之后记忆。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裁决纠纷,是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制度。同时,还有教育申诉制度,包括学生、教师各自的申诉制度的特征、范围、途径等内容。除此之外,还有教育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这些知识较为抽象,要想记忆深刻,可结合社会案例分析记忆。
责编: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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